客戶的故事--遺產篇

2015110812:53
2013年11月7日
 
客戶罹患癌症之後半年,她的先生也罹癌。
前幾天先生走了。
因為,她們沒有小孩,財產就是一棟目前住的房子。
於法依夫妻財產剩餘請求權,可以先分一半,再把另一半跟婆婆平分。先生哥哥的小孩,就來要求分財產!
於情,於理,於法都沒有資格,但是為了利之所在,不講道理的人,就大有人在!⋯⋯
雖然,他先生臨終時有交代,以後房子要過戶給太太。
為此,我想了很多的夜晚,我教她請教律師--
或是跟她八十幾歲的婆婆商量---以設定第一順位的方式給她婆婆。
就算她日後要賣房子,也得先把第一順位的錢還給婆婆才能出售!
前幾天,在路上遇到她,她先生剛出殯,隔天先生哥哥的小孩,就來家裡吵著要分財產!
她氣得要命,我勸她要心平氣和。
用什麼方法應對?
就是用我教的方法!
這幾天,我忙我兒子的事,一直沒有空去寫這件事。
請各位賢達,教我這個客戶,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?
她先生也病了好一陣子,如果他在世時過好戶,就沒有這麼麻煩的事了!
但是,房子是長輩給的,可能也下不了手啦!



PS兩年過去了,現在房子是她與婆婆共有!
只能祈求婆婆能再多活幾年!
同樣的情形,假如我的客戶有生小孩的話!
這房子就是我客戶和她小孩共有的!
如果遇上不孝的媳婦,這個婆婆就有可能被掃地出門了!